林克庆 张家明任北京市副市长
发布时间:2018-11-2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李洁)昨天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林克庆为北京市副市长,任命张家明为北京市副市长。会议还任命了北京市机构改革后12名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据了解,林克庆现任北京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张家明现任东城区委书记。此前,在10月底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已接受张工、阴和俊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与此同时,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张工当选为全总副主席。中共中央批准,阴和俊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继本市先后30家新机构挂牌成立后,昨天下午,包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等首批12家新机构的“一把手”获任命。
昨天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任命了12家机构改革后组建的新机构的“一把手”。另据记者了解,本月,本市先后分两批对30家新机构进行了挂牌。目前,本市新机构的挂牌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到本月底,新组建机构将全部调整到位。
与此同时,会议上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针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同时,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承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此外,根据《决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
实施《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或者需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审议。
任命名单
任命王刚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钟百利为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富莹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张维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添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李志军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闫立刚为北京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宋宇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雷海潮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苗立峰为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张树森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冀岩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