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银川一男子干扰公交驾驶 获刑三年两个月
近日,宁夏银川一男子因干扰公交车司机正常驾驶,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去年10月,陈某某酒后乘坐银川市101路公交车,在车辆行驶途中执意要求下车,公交车驾驶员因车辆未到站拒绝了他的要求。从当时公交车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陈某某下车要求被拒后,先是在车门位置敲打车窗、拉拽车门,紧接着走到了驾驶员身边,情绪激动地和驾驶员对话,随后开始拉扯驾驶员的手臂,并有抢夺方向盘的行为,驾驶员被迫紧急停车,导致一名乘客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