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医疗“回扣”案引出宁夏“红十条”
发布时间:2018-12-0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幸亏有组织的关心爱护,及时阻止了我滑向犯罪的深渊,让我还能继续在医疗一线服务患者,也让我真正认识到,作为一名医疗工作者在提升医疗技术的同时,更要不断提升法纪意识”,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某科室负责人张某某在接受纪检监察组谈话后真诚认错。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驻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先后收到多件举报线索,反映自治区人民医院某科室负责人张某某向药商索贿问题,纪检组迅速成立核查小组入驻医院开展调查。经查,张某某作为科室负责人,在工作中收受药商回扣11万余元,用于给科室人员发补贴、科室支出及本人留存使用。
案情查清后,经医院党委研究,给予张某某留党察看两年、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解聘科室负责人职务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所有违规所得上缴国库。
这起金额较大、牵扯人数较多的“回扣”案,引发了宁夏卫生计生委和驻委纪检组的深入思考,“红十条”应运而生。
严规肃纪 “红十条”划红线正行风
虽然张某某的案件调查结束,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引起了卫生计生委和驻委纪检组的高度重视。调查中,有部分医疗工作者还存在“张某某为大家谋福利的事情,为什么就违规违纪了”的错误认识。切实提升广大医疗工作者对行业作风规范意识和法纪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必须通过建章立制,来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群、警示一片的目的。
为此,宁夏卫生计生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区医疗机构一线广泛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给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从业人员划定了医德红线、设定了行为底线。
《规定》的十条内容紧紧围绕“红包”、回扣整治制定七项行为规范、四项处理措施(“红包”、回扣的上交规定,处理违纪医疗卫生人员规定,追究管理人员责任规定,处理违规企业规定)、两项监管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对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元及以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撤职、开除处分,执业(助理)医师还将吊销其执业证书
“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仅靠上级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不够的,更需要借助广大群众的眼睛广泛监督、发现问题。”为切实保障“红十条”发挥作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开投诉举报电话12320热线,在各级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置公开投诉举报邮箱,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设置投诉举报信箱529个,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在各级政务网站开通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公开曝光违纪违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企业,形成震慑。
截至目前,共收到涉“红包”、回扣信访举报23件,核实13件,处理15人,收缴违纪资金76万余元,有110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红包”、回扣共计11万余元。“红十条”实施以来,针对医疗卫生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投诉举报大幅减少,拒收“红包”、回扣逐步成为各级医疗卫生从业者的自觉行为,依规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在严规矩正行风的同时,为体现重点领域、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才价值,真正做到“堵后门、开前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成立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相应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和后勤保障改善方案,引导医疗卫生工作者遵规守纪、廉洁从业,真正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互联网+”扎紧制度笼子
“过去医药购销领域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和现象,自从宁夏出台了‘红十条’,各大医院都和供应商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现在又建立了网上的审方中心和处方平台,把过去存在的药品‘回扣’现象从源头上阻断了。我们也真诚地希望主管部门的这些举措,能够让药品器械公司和医院一起,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药械供应生态环境。”
这家名叫德尔格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所说的“审方中心和处方平台”,正是宁夏银川市运用“互联网+”思维,改变传统医疗模式,针对药品“统方”等廉政风险点建设的网上“区域审方中心和处方流转平台”,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处方审方和流转,所有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均通过这一网络平台由专业药剂人员进行审核,直接在线推送给线下实体药店和线上药品配送企业,患者可通过手机客户端在线选择厂商、对比药品价格、配送距离,采取上药店自取、自动取售药机取药或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选择药品,在为患者购药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实现了药品药商之间的充分、公平竞争,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防范了医务人员的廉政风险。
“通过让所有线上线下处方上监管平台,既避免了‘大处方’和乱开药的问题,同时处方经过审核后,对医生姓名等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让药商无法统计某医生开具某种药品的有关情况,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药品‘回扣’的问题”,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马晓飞介绍。
同时,宁夏大力开展“互联网+医疗”,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全程留痕,倒逼医务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操作。远程专家门诊这一诊疗方式运行1年多来,诊疗病例2000余例无一投诉,大大提升了广大患者对医疗行业的满意度。
医者自医 强化“内功”正医德
“今后要更加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坚决抵制一切违背职业道德和违纪违规的行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这是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后,医务人员发自内心的感受,也是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强化纪法教育的一个缩影。“红十条”出台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推动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体签名、签订承诺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印发宣传页、制作宣传栏等活动深入宣讲,让“红十条”和相关党纪法规在全系统广泛知晓,入脑入心,真正成为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的高压线和不可触碰的警戒线。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断深化“红十条”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地生根。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针对王炜、杨银学等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教训,组织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100余人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积极运用廉政提醒短信、“支部宝”等平台及时推送发布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廉洁从政、从医意识。今年以来全系统累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28场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讲廉政党课120余场次。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运用好自治区纪委监委赋予的监察权,在监督方式上,使紧盯违纪与防止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并举,履行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切实发挥好监督‘探头’和‘前哨’的作用。”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开永安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