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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吸引立法人才率先出实招:评选高层次工作人才

发布时间:2019-01-2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骆骁骅)吸引立法人才广东省率先出实招。记者24日从广东省人大法委获悉,近日我省组织开展了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工作,经评选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产生我省首批立法工作人才75名。据了解,此次广东开展高层次立法工作专业人才评选,在全国尚属首次。

  此次评选产生的75名立法工作人才覆盖各层次各年龄段。分别为:立法工作领军人才5名,立法工作骨干人才23名,立法工作专业人才47名(含青年专业人才人选5名)。对此,省人大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从有利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大局出发,注重人选的结构比例。既考虑从事立法工作的专门队伍,又考虑参与立法的各个方面,涉及立法实务工作者和高校专家学者,并综合考虑人大系统和政府系统,省和市之间的结构比例,兼顾部分新获得立法权的地市。既注重评选出代表性人物,又注重立法工作人才队伍梯队培养,其中为了鼓励青年人才从事立法工作,还在专业人才中拿出一定名额用于评选40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人才。

  为了确保评选公正经得起考验,此次评选专门邀请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独立酝酿和集中评选推荐,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监督。

  按照2018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我省将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到2025年累计评选15名左右立法工作领军人才,80名左右立法工作骨干人才,200名左右立法工作专业人才。

  近年来,随着地方立法权逐步扩大,特别是《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更多立法权限后,我省有立法权的主体数量骤增,但相对于执法和司法人才,我省立法人才比较稀缺,立法力量仍然薄弱,这给提升地方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不少立法工作者表示,开展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将有利于各级各部门形成引才聚才的鲜明导向,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没有优秀的人才作保障,立法的质量和成效肯定会大打折扣。”此次被评选为立法工作领军人才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李焕新曾长期从事省人大立法工作,他认为,开展立法人才评选,是我省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改革立法人才培养、加大立法人才储备的一次制度机制尝试和创新,“有利于激发更多青年法律人才投身立法工作,带动全省各领域各方面重视支持立法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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