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巨额分红背后:紧密绑定烟草公司 实控人号称“抽水女王”
发布时间:2019-03-1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财联社】(研究员 霈亭)过去的两天对于华宝股份(300741)来说可谓“喜忧参半”。
因为一则“清仓式分红”的公告,华宝股份在市场怒“刷”了一波存在感。然而,在公司股价连续两天涨停的同时,华宝股份也成功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
3月13日,深交所对华宝股份下发关注函,针对公司“10送40”的利润分配预案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具体原、以及对公司将来的经营、中小股东的影响。
3月14日,华宝股份在互动交易平台表示,本次分红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资料显示,华宝股份于2018年3月才刚刚上市。而在上市之前,公司资金充裕且无募资的必要性。如今时间刚过一年,华宝股份就实施了如此高比例的分红,背后似乎疑点重重。
“盈利能手”不差钱
据了解,华宝股份的主业为香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香精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旗下拥有“喜登”、“华宝”、“孔雀”等一系列知名香精品牌,其主要客户也都是云南中烟、上海烟草、湖南中烟、亿滋、光明、汇源、太太乐、金锣等行业著名企业。
据浙商证券研报显示,食用香精是华宝股份的核心产品,而烟草用香精则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众所周知,国内卷烟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高,与这些“财大气粗”的客户搞好了关系就相当于为公司的盈利提供了保证。
受制于“吸烟有害健康”的社会共识,烟草公司要想扩张并不能从扩大产能下手。于是,不少企业选择了控制烟草生产基地、自建烟包印刷厂等方式,以此来延伸产业链和扩大营收渠道。
基于这样的背景,华宝也顺势改变了模式:将之前的“为大客户提供产品调香技术、以及全方位的技术解决方案”转变为“与客户开展股权合作、合资设立香料香精生产企业”。
财联社查询资料了解到,通过这样的合作模式,华宝与各大烟草公司的联系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2001年7月,华宝与红塔集团合资设立了云南天宏,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云南天宏之后成为红塔集团旗下各香烟品牌所用香精的主要供应商,而红塔集团正是华宝第一大客户——云南中烟的下属企业。
2003年2月,华宝与颐中集团合资设立青岛华宝,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青岛华宝成为颐中集团旗下哈德门等香烟品牌香精的主要供应商,而颐中集团的母公司正是华宝重要客户山东中烟。
2005年8月,华宝又收购广州华芳51%的股份,华宝的广东中烟则持有剩下49%的股份。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州芳华为华宝创造了347万元的净利润。
除此之外,上海烟草的子公司上海牡丹持有华宝子公司上海丹华28%的股权;广西中烟也曾经是华宝的关联方。
与各大客户的关系日此紧密,加上烟草行业的高盈利和香精行业的特殊壁垒,华宝股份的毛利率和净利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分别在72%和50%左右,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的货币资金为32.47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32.46亿元,是当之无愧的“赚钱机器”。
醉翁之意不在酒?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并不缺钱的“盈利能手”,选择了在2018年3月在A股上市募资。而据资料显示,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速度也十分迅速。
实际上,现在的华宝股份是由港股上市公司华宝国际于2016年拆分出来的香精业务,随后,华宝股份便从上海迁址到拉萨;2017年6月,华宝股份预披露招股书;2018年1月,公司通过发审会审核;2018年3月,华宝股份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一般而言,公司上市的目的与扩大经营规模有很大关系,华宝股份上市之后做了些什么呢?
据公告显示,公司上市后募得资金约23亿元。按照原定的投资计划,6.49亿元的资金将被华宝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剩余的资金将被分别被投入华宝鹰潭、华宝拉萨净土以及华宝孔雀这三个项目的建设中。
然而,华宝股份计划中的这三个项目却没有获得预期的进展:一年过去了,公司对原计划名单上的三个项目的投资进度分别为7.04%、2.06%、0.11%,几乎毫无进展。公司解释为,客观天气因素影响了项目投资进度。
另一方面,此次高分红的受益者、华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朱林瑶素来有“抽水女王”的称号。据多家媒体报道,早在此前运作华宝国际之时,朱林瑶便通过“高抛低吸”套现百亿。现如今,种种迹象表明,其对于华宝股份操作似乎早有准备。
据了解,朱林瑶曾在在华宝国际发起“私有化”。第一次是从2016年11月23日到2017年1月12日,期间朱林瑶持股由此前的比例上升至65.52%。由于低于90%的私有化要求,私有化失败,因此朱林瑶提出延期。到了1月26日,朱林瑶持股比例上升至73.6%。
上述这一切正好发生在华宝股份在A股上市之前。
按照招股书的股权结构示意图,朱林瑶提高了在华宝国际的持股比例,也就代表着掌控了华宝股份的持股比例。 来源:公司招股书 注:朱林瑶间接持有华宝国际73.60%,华宝国际持有华烽中国100%,华烽中国持有华宝股份81.1%,所以朱林瑶为华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指的一提的是,在利润分红计划发出之后连续两天,华宝股份股价连续两天获得大幅上涨,涨幅分别为10.01%和9.46%。结合此前朱林瑶的一系列举动,很难不让人怀疑大股东减持的可能性。
深交所也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董监高、5%以上股东等近期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筹划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这次的分红计划是否又是一次朱林瑶利用华宝股份的“割韭菜”行为?答案只有交给时间来证明。
因为一则“清仓式分红”的公告,华宝股份在市场怒“刷”了一波存在感。然而,在公司股价连续两天涨停的同时,华宝股份也成功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
3月13日,深交所对华宝股份下发关注函,针对公司“10送40”的利润分配预案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具体原、以及对公司将来的经营、中小股东的影响。
3月14日,华宝股份在互动交易平台表示,本次分红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资料显示,华宝股份于2018年3月才刚刚上市。而在上市之前,公司资金充裕且无募资的必要性。如今时间刚过一年,华宝股份就实施了如此高比例的分红,背后似乎疑点重重。
“盈利能手”不差钱
据了解,华宝股份的主业为香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香精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旗下拥有“喜登”、“华宝”、“孔雀”等一系列知名香精品牌,其主要客户也都是云南中烟、上海烟草、湖南中烟、亿滋、光明、汇源、太太乐、金锣等行业著名企业。
据浙商证券研报显示,食用香精是华宝股份的核心产品,而烟草用香精则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众所周知,国内卷烟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高,与这些“财大气粗”的客户搞好了关系就相当于为公司的盈利提供了保证。
受制于“吸烟有害健康”的社会共识,烟草公司要想扩张并不能从扩大产能下手。于是,不少企业选择了控制烟草生产基地、自建烟包印刷厂等方式,以此来延伸产业链和扩大营收渠道。
基于这样的背景,华宝也顺势改变了模式:将之前的“为大客户提供产品调香技术、以及全方位的技术解决方案”转变为“与客户开展股权合作、合资设立香料香精生产企业”。
财联社查询资料了解到,通过这样的合作模式,华宝与各大烟草公司的联系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2001年7月,华宝与红塔集团合资设立了云南天宏,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云南天宏之后成为红塔集团旗下各香烟品牌所用香精的主要供应商,而红塔集团正是华宝第一大客户——云南中烟的下属企业。
2003年2月,华宝与颐中集团合资设立青岛华宝,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青岛华宝成为颐中集团旗下哈德门等香烟品牌香精的主要供应商,而颐中集团的母公司正是华宝重要客户山东中烟。
2005年8月,华宝又收购广州华芳51%的股份,华宝的广东中烟则持有剩下49%的股份。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州芳华为华宝创造了347万元的净利润。
除此之外,上海烟草的子公司上海牡丹持有华宝子公司上海丹华28%的股权;广西中烟也曾经是华宝的关联方。
与各大客户的关系日此紧密,加上烟草行业的高盈利和香精行业的特殊壁垒,华宝股份的毛利率和净利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分别在72%和50%左右,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的货币资金为32.47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32.46亿元,是当之无愧的“赚钱机器”。
醉翁之意不在酒?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并不缺钱的“盈利能手”,选择了在2018年3月在A股上市募资。而据资料显示,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速度也十分迅速。
实际上,现在的华宝股份是由港股上市公司华宝国际于2016年拆分出来的香精业务,随后,华宝股份便从上海迁址到拉萨;2017年6月,华宝股份预披露招股书;2018年1月,公司通过发审会审核;2018年3月,华宝股份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一般而言,公司上市的目的与扩大经营规模有很大关系,华宝股份上市之后做了些什么呢?
据公告显示,公司上市后募得资金约23亿元。按照原定的投资计划,6.49亿元的资金将被华宝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剩余的资金将被分别被投入华宝鹰潭、华宝拉萨净土以及华宝孔雀这三个项目的建设中。
然而,华宝股份计划中的这三个项目却没有获得预期的进展:一年过去了,公司对原计划名单上的三个项目的投资进度分别为7.04%、2.06%、0.11%,几乎毫无进展。公司解释为,客观天气因素影响了项目投资进度。
另一方面,此次高分红的受益者、华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朱林瑶素来有“抽水女王”的称号。据多家媒体报道,早在此前运作华宝国际之时,朱林瑶便通过“高抛低吸”套现百亿。现如今,种种迹象表明,其对于华宝股份操作似乎早有准备。
据了解,朱林瑶曾在在华宝国际发起“私有化”。第一次是从2016年11月23日到2017年1月12日,期间朱林瑶持股由此前的比例上升至65.52%。由于低于90%的私有化要求,私有化失败,因此朱林瑶提出延期。到了1月26日,朱林瑶持股比例上升至73.6%。
上述这一切正好发生在华宝股份在A股上市之前。
按照招股书的股权结构示意图,朱林瑶提高了在华宝国际的持股比例,也就代表着掌控了华宝股份的持股比例。 来源:公司招股书 注:朱林瑶间接持有华宝国际73.60%,华宝国际持有华烽中国100%,华烽中国持有华宝股份81.1%,所以朱林瑶为华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指的一提的是,在利润分红计划发出之后连续两天,华宝股份股价连续两天获得大幅上涨,涨幅分别为10.01%和9.46%。结合此前朱林瑶的一系列举动,很难不让人怀疑大股东减持的可能性。
深交所也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董监高、5%以上股东等近期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筹划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这次的分红计划是否又是一次朱林瑶利用华宝股份的“割韭菜”行为?答案只有交给时间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