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观点 > 正文

盐城“地震”实为化工厂爆炸 涉事公司3年内环保违规被罚逾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9-03-22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本报记者曹卫新

3月21日下午3点,中国地震台网发布消息称当日下午14时48分在江苏连云港(601008)市灌南县(北纬34.33度,东经119.73度)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与一般的地震消息不同的是,中国地震台网备注此次“地震”疑为“爆炸”。消息传出后,网络上陆续有现场爆炸的视频传出,记者致电连云港政府服务热线求证时确认了爆炸一事,不过工作人员透露的爆炸地点为连云港临近市盐城市响水县陈港化工园区。这一消息得到了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确认。

下午17时29分,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3月21日14时52分,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响水县大队接到报警,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南京、泰州、盐城、连云港等多地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共35个中队,86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中国消防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消息显示,截至当日19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已调派176辆消防车、928名消防员到场处置,后续仍将有增援力量赶赴现场。

天眼查显示,本次爆炸事故涉事公司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化工”),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KSS等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天眼查显示,天嘉化工共有6条行政处罚信息,时间跨度为2016年至2018年,处罚原因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记者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查阅到,多年来,公司频频因环保问题被罚。2013年一季度共有8家单位(个人)因环境违法被市环保局查处,其中就包含天嘉化工。2015年5月19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公司二期工程废水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且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0万元。记者注意到,就在当年3月份,环保部门才完成对公司总投资1.3亿元的年产17000吨间苯二胺、2500吨邻苯二胺、500吨对苯二胺技改项目二、三期等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公司被列入盐城市环保局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名单,2017年4月13日,天嘉化工因项目未通过“三同时”验收、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罚款28万元。

天眼查显示,2018年5月24日,响水县环保局针对天嘉化工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了5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日,响水县环保局还针对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开出了48万元的罚单。近三年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款超过了100万元。

记者致电盐城市政务服务热线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事态的进展”。

盐城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自下午17时开始对事故进行了滚动播报,截至当日19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伤30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轻伤。

20:32分,官方消息称,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2007年11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也曾发生过一次重大爆炸事故,彼时由于园区内江苏联化科技(002250)有限公司生产分散蓝79号滤饼的车间一只容积为5000升的重氮化盐反应釜温度超标,造成釜内的重氮化盐过热分解,导致釜内的温度失控发生爆炸,事故曾造成多人伤亡。

大家都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