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游”怎变“夺命游”? 公路旅游客运乱象调查
发布时间:2017-08-25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公路旅游客运乱象调查
时值暑期,公路出行客流量大,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升高。公安部交管局近期公布了天津、内蒙古等地发生的旅游客运车辆事故,折射出公路旅游客运的几大乱象,涉及旅游车辆失管失控、违法驾驶、安全行车难以保障等问题,值得警醒。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包车旅游日益火爆,一些通过网络非法组织旅游、租用非法运营车辆的行为屡见不鲜,更增添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警、旅游等部门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对交通安全切不可麻痹大意,不要因为忽视了一些安全细节而毁了美好假期。
违法驾驶乱象突出
公路旅游客运事故多发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发生了一起旅游客车与货车相撞的事故,造成4人死亡,48人受伤。涉事客车超速行驶、安全带均捆绑在座垫下方无法使用是导致乘客伤亡的直接原因。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国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旅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189起,造成87人死亡、37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78万元。
本是舒适惬意的旅途,却变成了一场“夺命游”。公安交警部门的调查发现,多数公路旅游客运事故的发生与客运车辆管理失控有着极大关联。
在公安部曝光的旅游客运车辆乱象中,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不落实,车辆失管失控情况比较突出。一些客运公司采用承包经营、合伙经营、挂靠经营等方式,许多运输企业只对车辆收取管理费,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实际车主及其车辆往往“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对于动态监控提示及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开启、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人是否熟悉行车路线、行车路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违法等不闻不问,管理教育缺失,造成车辆驾驶人肆意妄为,车辆失管失控现象严重,隐患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今年4月2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境内发生了一起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发现,肇事大客车原为班线客车,事发当日已“维修”报停,但车主却私自招揽旅游包车业务运营,企业对此并未及时发现,最终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名乘客丧生。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调查发现,旅游客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乱象突出。一些驾驶人在消费点停留时间较长,因此,有的驾驶人故意关闭车载GPS,以逃避监管。同时为弥补所耗时间,置安全于不顾,常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等行为,再加上不少驾驶人对行驶路线不熟悉,遇紧急情况时往往猝不及防,采取错误应急操作方法,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另外,乘客安全意识淡薄,导游或领队未能及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也是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旅游包车导游应当配合司机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但调查中发现很多导游未按规定履职,而许多游客在乘坐客车时主动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又不强,对违法行车行为缺乏监督,制止及投诉举报行为极少。在8月1日天津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因安全带缠绕在座椅底部骨架横梁处,乘坐人员无法使用安全带导致事故后果加重。
网络非法组织旅游
埋下出行安全隐患
公安部交管局调查发现,许多个人、保健品公司、旅游从业等各类人员通过微信、QQ群、微博、社区论坛、进村进社区等方式招徕游客,非法组织旅游,租用非法运营车辆。交警部门提醒,这类车辆往往脱离交管部门监管,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前不久,河南焦作的韩女士在“驴友”微信群里看到一则组团广告,一个户外俱乐部组织“驴友”到青海进行深度纯玩游,500多元一人,只包含路费和保险费用,这一费用需出发前交给领队(约伴人),到达目的地的食宿费用自理。韩女士被广告里迷人的风光和相对较低的价格所吸引,于是就发动经常出去玩的姐妹参团。一趟旅途下来,美丽的风光是欣赏到了,但是事后回想整个旅游过程,韩女士有点后怕。
韩女士说,这次旅行其实就是一次包车旅游,既没有签订旅游合同,组织方也没告知所乘车辆的车况、驾驶人员信息以及领队是否具备导游资质。“全程乘坐旅游大巴,司机为了赶时间,车速很快;领队在讲解时没有特别强调安全常识,也没有安全检查,感觉不太正规。”
记者关注了多个户外运动俱乐部公众号发现,几乎每个俱乐部都组织过这种“散拼团”的旅游活动,一般都打着AA制、非盈利的口号,号称让“驴友”体验最实惠、最纯粹的旅游体验,但这些信息的发布主体往往没有旅游经营业务的资质。在“123快乐休闲大本营”“伞兵户外俱乐部”等多个发布旅游信息的公众号中,记者都没有发现其标出旅游经营许可,所选用车辆和司机也未标明信息。很多公众号在信息中还有旅游活动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组织方不承担责任等声明。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说,正规旅行社租用的车辆都属于旅游客运车辆,一般都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车况较好,驾驶员经验丰富。而这种通过网络组织的旅游,使用的车辆是否备案,挂靠的企业是否正规,车辆情况是否良好、驾驶员是否具备旅游车辆驾驶资质等这些“硬指标”都难以保证,那么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就大增。
公安部公布的旅游客运车辆乱象中也指出,一些地方包车经营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部分旅游包车公司或不按规定领取包车牌,或向管理部门领取包车牌后交由驾驶人自行填写,或干脆伪造包车牌,甚至部分管理人员还非法向企业倒卖空白包车证。同时相关部门对旅游包车非法营运、包车牌证及企业和车辆GPS监控使用情况疏于监管。例如今年7月6日河北承德一起旅游客车追尾事故中,涉事青岛籍旅游包车涉嫌使用伪造包车证。
“全民旅游”时代
需绷紧安全“弦”
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公众可选择的旅游产品日益丰富,随之而来的出行安全不可忽视。交警部门提醒,在享受美好旅途的同时,安全的“弦”一定要紧绷。
第一,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周平虎提醒说,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一般在交通管理部门以及运输企业备案,如果对车辆情况有怀疑,可要求运输方出示相关证明。
第二,出行途中如发现驾驶人违法驾驶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举报。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乘客有义务马上进行制止,坚决抵制,如果督促驾驶人停止违法行为未果,可以立即向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出发前务必检查车辆安全设施完备,如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配备。周平虎说,领队和导游应尽到告知游客安全提示并且监督的责任,这是对其从业的基本要求,应依法履行安全职责。
业内人士还表示,管理网络非法组织旅游的行为由于涉及旅游、交通、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特别好的监管手段,这就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若遇到组织方不公正的条款或者推脱责任的声明,应立即终止行程。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迪说,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组织的旅游活动往往不签订旅游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判断违约方责任,举证也比较困难。如果消费者参与此类旅游,应当和活动组织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安全条款要格外标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