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干部核查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2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黔江区金溪镇金溪社区党总支书记龚节荣在建档立卡“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问题。2017年4月,市扶贫督查组发现,金溪镇金溪社区建卡贫困户田某家庭疑似“四类人员”(在编机关事业人员、购买小汽车或商品房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入股人员、村支两委人员),要求金溪镇政府核实。金溪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陈桥(分管扶贫工作)向龚节荣了解有关情况时,龚节荣明知田某家庭购买了家用小轿车,却向陈桥反映该车辆属农用经营型车辆,并提出保留田某家庭贫困户资格建议,陈桥未进一步调查核实,对龚节荣建议予以采纳,并将核查说明上传黔江区扶贫办产业发展科科长杜连明。杜连明未经核实直接将核查说明报市扶贫督查组。2017年8月,龚节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失职失责,陈桥、杜连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田某被取消建卡贫困户资格。
奉节县平安乡射淌村党支部书记丁观军故意拖欠农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度射淌村2户农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3万元于2014年12月拨付到射淌村民委员会账户,丁观军于2015年2月将现金取出但并未立即支付给农户,直到2016年上半年才给付完毕。2014年,平安乡射淌村6户农户申报实施灾后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万元于2015年3月拨付到射淌村民委员会账户,丁观军将部分补助资金支付给农户后,剩余7万元以种种理由拒付,直到2016年才陆续给付完毕。2016年11月,丁观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党支部书记董泽盛、村主任董泽浩等人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董泽盛、董泽浩与该村综合治理专干刘学林将未分包到户的村集体茶园692.3亩以个人名义申报实施退耕还林,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6.21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9月,董泽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泽浩、刘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秀山自治县隘口镇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3月,秀山县督查发现,隘口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基础台账不清、帮扶形式雷同、干部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2016年3月,时任隘口镇党委书记黄永高、镇长杨通军、副镇长刘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4月,县委对隘口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2016年5月,县委对隘口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组织调整。
彭水自治县三义乡党委原书记苟勇、纪委原书记冉启忠违规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三义乡党委书记苟勇召开党委会,决定以村民名义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修建该乡龙阳村、龙合村、五峰村村级活动室,纪委原书记冉启忠负责具体落实并督促完善相关报账资料,共违规套取补助资金24万元。2017年4月,苟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冉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体现党的宗旨和人民立场,体现党中央的政治和大局,关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走出办公室,深入一线检查抽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核查信访问题线索,掌握真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真正狠抓落实。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坚决问责,确保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