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批环保钦差亮剑:8省区问责5763人 罚款4.7亿
发布时间:2017-09-19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截至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对8省(区)的督察进驻工作--督察组交办的39586件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88.5%;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督察组已安排人员对已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问题继续督办,以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和问责到位。
此外,八个督察组共计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省级领导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183人);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71个;调阅资料8.4万余份;对105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前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第四批除约谈人数--前两批共约谈6307人,第三批约谈6657人,第四批约谈4210人--略有减少外,其余不管是处罚问责人数,还是罚款金额,均呈现上升趋势。
从问责人数来看,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再创新高--8省(区)问责达5763人,远超第三批问责人数(4660人)。这是中央自开展环保督察以来问责人数最多的一次。
从办结举报件来看,本次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9848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举报39586件(已办结35039件),与第三批基本办结的举报件(31457件)相比,已超出3582件。
从立案处罚量和罚款金额来看,前两批中央环保督察共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第三批督察立案处罚量超过此前批之和(8687家),罚款3.7亿元。而本次督察立案处罚更是再创新高(9181家),且罚款总额(4.7亿元)整整超出第三批1亿元。
经济观察网了解到,此次督察进驻为期一个月(2017年8月至9月),八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八省(区)--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
而在此前一年多时间里,中央已连续派出三批督察组分赴全国各地进行环保大督察--首批中央环保督察组(2016年7月中旬至8月19日)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问责人数超过2000;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30日)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进行督察,超3000人被问责;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2017年4月下旬至5月28日)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4660人被问责。
上述环保部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通过前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的经验积累及在解决诸多环保问题基础上,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加大了督察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了普遍点赞。
该负责人表示,在第四批中央督察组进驻期间,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整改效果--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统筹督察整改与民生保障,防止“一刀切”;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营造了良好舆情氛围。
“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时要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总结边督边改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群众环境举报受理、查处机制,不断解决和回应群众环境诉求。”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