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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债转股实施方案 鼓励各主体与基金合作

发布时间:2017-07-2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黑龙江省出台债转股实施方案

  证券时报网07月20日讯

  7月20日,e公司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于日前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有条件的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可建立债转股投资基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中与各类基金进行合作。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

  (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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