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控石化产业过剩产能 违规项目拒办手续
发布时间:2017-12-1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为推动石化行业调结构增效益,化工大省山东日前出台政策,明确提出将控制炼油、轮胎、尿素等过剩产能,相关部门不得为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
山东省提出,将积极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的石化产业体系,推动山东由石化产业大省向石化产业强省转变。
在产业布局上,山东省将坚持“扶持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规模集约化、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发展;依托骨干炼化企业和临港区位优势,重点打造一批炼化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加快新工艺、新技术在传统石化产业中的应用,促进传统石化向精细化工、新型化工转变。
在产能控制上,山东省提出将严格控制炼油、轮胎、尿素、聚氯乙烯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可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山东省提出,将积极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的石化产业体系,推动山东由石化产业大省向石化产业强省转变。
在产业布局上,山东省将坚持“扶持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规模集约化、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发展;依托骨干炼化企业和临港区位优势,重点打造一批炼化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加快新工艺、新技术在传统石化产业中的应用,促进传统石化向精细化工、新型化工转变。
在产能控制上,山东省提出将严格控制炼油、轮胎、尿素、聚氯乙烯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可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