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期间省工商局和省消协收到投诉1454件
发布时间:2017-12-1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12月8日,省工商局发布消息,今年11月11日至30日期间,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通过12315网络平台、辽宁消费维权网等渠道共收到投诉1454件,其中关于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共118件。各网络购物平台中,淘宝投诉量占41.5%,京东占34.8%,苏宁占17.8%,其他网络购物平台占5.9%。
网购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占总投诉量的44.1%,其中手机、电脑配件、家用电器等投诉居多,多是对手机激活后不予退货,电子、电器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引发的投诉;其次是投诉商家不履行合约,宣传与商品存在差异,或没有兑现“双11”的优惠承诺,占总投诉量的16.1%;消费者对部分商家不发货或延迟发货的投诉也较多,占总投诉量的12.7%;对商品价格的投诉,部分商品“双11”价格高于平时,占总投诉量的9.3%;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识,产品无标注等投诉也较多。
针对“双11”的投诉情况,省工商局特别提醒网购消费者:购物前注意比价,注意保留购买时商品优惠信息及赠品信息,注意商品发货期限,签收时要亲自检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卖家联系,手机等电子产品激活前应仔细检查,注意商品自动收货期限。如果遇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商家联系进行退换货处理,或向购物平台官方客服寻求解决。如需投诉,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