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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札记】“不花钱”的通讯费

发布时间:2017-12-2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前不久,我以组长的身份带领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组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监督检查。在堆积如山的财务凭证和材料中,眼尖的小郑一下子发现异常:“吴姐您看,这个财务人员的办公电话通讯费怎么这么高。”

  经过进一步查阅,我们发现2015年的电话费账单中,有三个科室每个月办公电话费平均都比其他科室要高出二三百块钱。

  “其他科室每月电话费平均只要六七十块钱,为什么你所在财务室和这两个室平均都在三百块以上?”我问站在一旁的财务人员林某。

  “2015年那段时间因为财务系统更新,我要一个个电话通知下属单位,大家对新系统不熟悉,我就耐心地讲解,所以通话时间长了些。其他人可能也是业务繁忙吧。”林某回答时眼神飘忽不定。

  随后,我们找到包括该单位副主任林某(主持工作)、副主任张某在内的人员一一询问,他们的答复大同小异——迎接上级检查、布置阶段性工作等。

  这些理由听上去合情合理,似乎没有再去计较的必要,但多年纪律审查工作的直觉告诉我,事情没那么简单。而随后的一通电话更坚定了我这一疑惑。当晚,我接到举报电话:“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正副职人员和财务串通,长期将手机费用与办公电话捆绑公费报销。”正当我想细问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 我们重新对该管理处包括办公电话通讯费在内的财务开支报账单和原始凭证来了一遍清查,不仅发现从2012年7月至2016年2月,当时主持工作的林某、副主任张某和财务人员林某的通讯费比他人都高得离谱,还在一份“劳保用品”发票及其附件上发现了问题。

  阶段性工作需要可以说明一段时间通讯费偏高,却无法解释连续四年多居高不下。我一边吩咐检查组成员前往电信局核查通话详单,一边继续调查“劳保用品”发票问题。

  在电信局的调查结果证明,林某、张某和林某在县电信公司办理了手机与办公电话绑定缴费业务,将本应个人承担的话费公款报销。

  而“劳保用品”发票中的蹊跷也被查明。2015年9月,该单位在某大型超市购买面值合计人民币1.2万元的提货单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并变通为“劳保用品”进行报销,副主任林某和张某分别从中领取500元提货单。

  后来,副主任林某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副主任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它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铁规之下,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把公款看成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对各种禁令置若罔闻。然而,再隐蔽的手段、再花哨的伎俩也有破解的方法,关键是执纪人员要绷紧纪律这根弦,随时用“准绳”丈量领导干部的行为,不放过蛛丝马迹,练就“火眼金睛”。(吴怡婷 作者单位:福建省南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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