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5年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14.4%
发布时间:2018-01-12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经济日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熊丽报道: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11日举办的“初心·前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进政府采购创新发展”研讨会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说,《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完善采购体制机制,累计完成采购额2090亿元,节约资金347.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到14.4%,有力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推动政府采购法治化进程和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表示,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政府采购自身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