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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保卫首都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8-01-22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到水污染现场进行取证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到水污染现场进行取证

房山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进行案件现场勘查
房山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进行案件现场勘查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到水污染现场调查取证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到水污染现场调查取证

  2017年9月,北京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工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坚决支持。从先期试点到全面开展,北京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通过构建服务首都建设发展“一纵一横多项”新格局,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工作和检察资源,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力度,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形成推进公益诉讼的“特色思路”

  从2015年7月的试点工作至今,北京市检察机关从理解把握公益诉讼深刻内涵开始,创新探索、努力实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案督办指导,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件,依法审慎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9件,促使复垦耕地384.7亩,修复损毁湿地3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3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0355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物43.94吨,保护和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934万元,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民事赔偿金及修复治理费用1000万元。”这张亮眼的成绩单,得益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并形成的“明责任,找重点,求共识,抓源头”等一系列推进公益诉讼的特色思路。

  从试点时期开始,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作为事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抓,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治霾、治水、治垃圾等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提起公益诉讼主打“生态保护牌”,部署开展了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等专项活动。

  考虑到以检察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实现最优效果。北京市检察机关采取了“求共识”的思路,积极与政府法制办、环保、规土、住建、食药监、园林绿化、水务等行政部门开展常态化沟通,通过于法有据、针对性强、分析透彻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形成诉前程序为主导、提起诉讼为后盾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格局。

  创新办案模式

  发挥有效作用

  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三首”标准定位,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稳扎稳打,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办案模式。在评估整改阶段,通过及时与被监督机关进行沟通、加强回访与调查核实、持续跟踪问效等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准确率、被监督行政机关按时有效回复率和整改启动率。

  据了解,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前站,仅在试点期间就先后制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理及审批公益诉讼案件工作规定》、《排查线索重点途径指引》等规范文件,建立完善各项办案制度20余项,搭建起基本操作体系,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始终在规范的轨道内运行。

  在办案过程中,逐案研判指导机制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得以建立并发挥重要作用。市检察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从线索初查到诉前程序、立案起诉,同步督促跟进、全程指导把关,确保每一个案件线索件件有记录、件件有报告、件件有结论,累计召开线索汇报会100余次,听取案件汇报达300余件次。在此基础上,对列入诉前程序的案件,由市检察院对重点院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快案件流转,加大办案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具有不同属性和特点,为了促进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专业化方向发展,全市三级检察院推行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机构分设,推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独立发展。

  围绕首都特色

  细化工作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空气、水源、森林、土地、文化等列入到公益诉讼的关键词中,努力提升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为落实中央“河长制”重大部署,市检察院通过会签文件与北京市水务行政执法部门搭建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首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密云、延庆、海淀、门头沟区检察院加强水源地保护,督促水务部门对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京密引水渠及永定河流域周边长期存在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平谷、怀柔等区检察院聚焦森林资源保护,督促园林绿化部门治理被毁林地,补种树木千余株。昌平、大兴等区检察院强化土地资源保护,恢复基本农田数十亩,拆除违法建设近万平米。通州、房山区检察院立足文物资源保护,督促区文委推动大运河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

  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还积极落实首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共向环保、城管、住建委等行政机关发出15件检察建议。2017年6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某公司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大气环境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案系北京市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北京检察采用了“1+1>

  2”的工作模式,既实现了个案的有效监督,又对该行政执法领域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检察机关单枪匹马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难以取得最优的效果。在试点期间,检察机关主动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等环保公益组织加强对接。探索在《检察日报》发布公告履行诉前程序,督促和建议有关组织对案件提起诉讼。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中心等权威鉴定机构建立协作机制,通过鉴定明确环境污染范围和修复费用,对可能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的案件,协调法院启动诉讼保全,确保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得到实际执行。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及时移送线索,并协调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执法总队予以抓捕追责。通过多元主体齐发力、多措并举保实效、多种责任落到位,为民事公共利益提供最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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