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升至97.01%
发布时间:2017-07-2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是对政府管理价格及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进行测算,是客观反映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衡量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依据。为准确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客观反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国家发改委研究提出了新的测算方法。相对于2008年前所用的测算方法,新方法实现了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全覆盖,以产出值为主要指标,绝大部分数据都来自统计部门,确保了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新方法测算,近5年来,我国价格市场化的测算结果分别为:2012年,94.33%;2013年,94.68%;2014年,95.16%;2015年,96.45%;2016年,97.01%。“测算结果准确、全面、形象地反映出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大幅下降是价格市场化程度提升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为2.99%。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54%,与2012年比分别下降了1.91个和0.77个百分点。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的下降对全国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贡献达71.3%。
“当前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三个领域。”彭绍宗表示,对于不足3%的政府管理价格,近年来国家积极建立健全定价办法、成本监审规则、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定价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让政府定价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对超过97%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依法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