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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百姓权益——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发布时间:2018-03-1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题: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百姓权益——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新华社记者陈菲、郝晓静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提起公益诉讼、依法纠正冤假错案……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百姓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结合一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看看检察机关如何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力。

  记者: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发生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在此类事件当中,检察机关能做什么?

  王松苗:孩子的安全牵动着亿万家庭的神经。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积极参与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惩治维权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依法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是突出打击拐卖儿童、性侵幼童、校园欺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等严重多发的犯罪,采取挂牌督办或开展相关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等形式,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强化诉讼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决确有错误的,坚决予以监督纠正。三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抓好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四是联合民政、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引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孩子们提供更有力、更专业、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记者:如果再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应该怎样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王松苗:我们目前开通了12309的微博、微信、客户端、电话等等。你只要是输入12309,无论是拨打电话还是输入网址,找到检察院就不用发愁。

  记者:提起公益诉讼,很多政府部门可能会成为被告,检察机关在行使这项职权时是否会遇到些阻力或者困难?

  王松苗:总体看,检察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取得了相关部门特别是大多数行政机关的理解,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也给予有力支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整改比例比试点期间明显提高。对于个别地方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办案,也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作用,以节约司法资源,有效调动行政机关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共同保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记者:我们看到,近年来检察机关纠正了“陈满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如何才能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如何在检察环节避免案件“带病”往下走?

  王松苗:防止冤假错案,检察机关首先自身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好审查逮捕关、审查起诉关,以过硬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检察环节适用法律正确。其次,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练就“火眼金睛”,把好各个关口,依法监督,敢于监督,规范监督,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运转,防止“起点错、跟着错、步步错”。再次,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由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独立办案,谁办案谁负责,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能力。最后,与有关部门一道,形成纠错合力,共同打造防范冤错案件的制度链。司法正义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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