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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上市倒计时:175家机构完成会员备案

发布时间:2018-03-2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3月26日,原油期货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3月22日,证监会举行原油期货上市媒体吹风会,对原油期货相关重要问题以及上期所目前状况进行了介绍。

  五大利好

  据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程莘介绍,上市原油期货能够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利于为国内涉油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她谈到,我国原油期货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其价格体现的是进口原油的到岸价,能更方便国内涉油企业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二是有利于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价格参考。

  她表示,原油的价格影响因素较为复杂。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后,通过境内外涉油企业和投资者的广泛参与,有望形成一个公正可信的市场价格,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价格参考。

  三是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必须有全球投资者的参与。

  对此,程莘表示,作为我国首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上市不仅可以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也会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此外,我国上市原油期货,还将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中国市场机会和更加丰富的投资选择。

  2017年,中国的石油表观消费量达6.1亿吨,进口量4.2亿吨,对外依存度近70%,我们已经是全球第一大原油进口国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形成了价值逾6.5万亿元的巨大产业链和消费体系。近年来国际油价波动剧烈,中国石油产业链相关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敞口,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五种交易模式

  据介绍,能源中心会员结构以上期所会员结构为基础,并针对引入境外投资者进行了扩展。会员为我国企业法人,包括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机构可以作为境外特殊参与者(亦分为经纪和非经纪两类)直接参与交易,其结算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完成。截至3月21日,共有149家期货公司会员和7家非期货公司会员,另有19家境外中介机构完成备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陆丰表示,境内交易者参与模式与期货市场现有品种相同,并介绍了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5种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类似于没有结算权的非期货公司会员;二是通过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进行交易,类似于没有结算权的期货公司会员;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进行交易;五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参与交易。后两种统称为“二级代理模式”。

  资金结算方面,对境内外交易者的资金均实行银行存管、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境外参与者可使用美元作为保证金,交易产生的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等必须以人民币支付结算,盈利可以选择以人民币或者美元的方式提取。

  据介绍,目前共有12家银行从事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8家银行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分别是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星展银行。

  在交易方面,陆丰表示,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原油期货交易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境外个人投资者从事原油期货交易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境内投资者,按照期货市场现有做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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