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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未来都要驿站或快递柜自取?拒送货上门是否合规

发布时间:2018-04-11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邱宇) 你平常一般怎么收快递呢?近几年,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多越多,让人不用因为家里无人收件而苦恼,但却引发出新的问题——家里明明有人,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汤先生告诉记者,9日,圆通快递员将其快递送到驿站(小区内某超市),只发了一条短信让其自龋汤先生当时家中有人,向快递员了解情况时,却被告知“不会送货上门”。

  “我拨打了两次客服电话,进行了一次网上人工服务,三名客服都说现在都是到驿站自取,他们说这是现在快递的一个政策,圆通只是率先施行,以后所有快递都会这么做。”汤先生说。
圆通人工客服称,现在都是到驿站自龋来源:受访者供图。
    近日,来自北京大兴区的张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她所在的小区比较大,里面有三四个圆通的驿站,快递员甚至没有准确告知去哪一个驿站取,导致她跑了几处才找到包裹。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圆通,北京地区的韵达、中通等其他快递公司也存在上述情况。

  “如果小区门口的智能快递柜还有空位置,一般是放在柜子里,想要送货上门的话,需要寄件人备注一下。”北京丰台区一位韵达快递员说。

  快递是否一定要送货上门呢?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这种做法又是否符合规定呢?

  贯铄企业CEO、快递专家赵小敏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规定,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先把快递放在代收点,再发短信进行通知,从程序上看是错的,应该是‘先发再放’。”赵小敏说。

  记者注意到,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件投递也有明确规定,该法规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在生活中,一些智能快递柜上已经标注了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关提醒。

  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外的丰巢快递柜上张贴的提醒文字称,“在把快递放进货柜之前,请征得客户的同意”。

  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

  比如,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

  对此,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难,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邵钟林说,未来快递智能柜、代收点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大。但他同时强调,送货上门是一个基本要求。

  “行业鼓励快递末端服务的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的前提是,无论选择哪种送货方式,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邵钟林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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