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募集资金专户违规使用遭警示 2.5 亿被原实际控制人占用
发布时间:2018-05-1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青网5月16日电(统筹:陈勇敢 记者/侯慧雪)5月16日,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保千”)因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悉,2017年1月18日,*ST保千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隆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总价9.84亿元,预付定金为40%。其中2.75亿元由*ST保千从募集资金专户代付。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ST保千的这笔募集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合同执行与约定严重不符、实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等明显不合理情形。经查实,其中至少有2.5亿元最终被原实际控制人占用。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ST保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ST保千5月11日公告称,公司因存在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经营风险等多重重大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201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亏损,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资金链断裂,存在大额逾期债务,面临诸多金融机构诉讼,公司无法在期限内筹集到资金并按时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资金。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ST保千被出具警示函的同日,*ST保千发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翊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公告。因*ST保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翊进行调查。
《财镜》(微信id:news_cj)注意到,这是继5月10日、11日*ST保千董监高收调查通知书后的又一次调查。
据悉,2017年1月18日,*ST保千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隆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总价9.84亿元,预付定金为40%。其中2.75亿元由*ST保千从募集资金专户代付。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ST保千的这笔募集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合同执行与约定严重不符、实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等明显不合理情形。经查实,其中至少有2.5亿元最终被原实际控制人占用。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ST保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ST保千5月11日公告称,公司因存在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经营风险等多重重大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201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亏损,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资金链断裂,存在大额逾期债务,面临诸多金融机构诉讼,公司无法在期限内筹集到资金并按时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资金。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ST保千被出具警示函的同日,*ST保千发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翊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公告。因*ST保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翊进行调查。
《财镜》(微信id:news_cj)注意到,这是继5月10日、11日*ST保千董监高收调查通知书后的又一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