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网约车平台应将有骚扰等行为司机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8-05-2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强化入网审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车辆、司机的审核把关。为保障公众安全,对于各种业态的网络预约车辆服务,应当对司机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情况采取标准一致的审核要求,进行严格核查,严把人员准入关,防范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司机的法律培训和安全教育,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要切实杜绝“马甲车”,保证车辆和司机的预约与实际一致;要切实履行注意义务,停止不符合要求的顺风车、合乘车服务,杜绝非法运营;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司机遵纪守法、安全运营意识;要切实弘扬职业道德,鼓励司机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合同警示。要公平制定、提供格式条款,依法确定平台、司机、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特别是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四是强化信息保护。要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控制收集范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防范信息泄露,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技术手段多种多样,保障消费者安全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不应以保障安全为名加重消费者负担和责任。
五是强化投诉处理。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严格筛查司机被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防止后续服务危害公众安全;对损害消费者财物行为,要制定赔偿和惩戒措施,防止类似行为再度发生;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多次被诉的司机,要区分情况加强信用惩戒,限制接单数量,实施有效管理。
结合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细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各类网络预约车辆服务的规范管理,对涉及消费者安全的重点问题做出更加明确的统一规定,并抓好具体落实;同时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标准制定、数据监控、服务监督、风险管控,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