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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明年将实施 超标电动车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8-06-12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新国标”明年将实施,南宁就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超标电动车何去何从?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25公里的时速太慢了,要是赶着点上班,这个速度太耗时间”“按照‘新国标’的时速要求,那就和骑自行车差不多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市民热议。

  此次南宁公开征求意见,缘于5月中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新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且不得改装。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当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整车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5公斤。

  南宁有“骑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城市”之称。统计数据显示,如今南宁市区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超过250万辆,平均不到两个南宁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记者走访发现,按照“新国标”,南宁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是超标车。

  中华路是当地有名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一条街”,数十家销售店面将各式电动自行车满满当当地从店内摆到马路边。这些店铺销售的电动车,电池大多以60伏和72伏为主,小部分为48伏。即使是简易款的电动车,整车重量也在45公斤以上。销售员小吴告诉记者,充一次电要想“跑得远”,通常得60伏,光电池就有35公斤。“车身重量要想符合‘新国际’,车架如果不偷工减料,电池就得减少才行,必须重新设计。”

  记者发现,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最高车速基本在50~70公里/小时。在中华路的一些小巷里,有大大小小的电动自行车改装店,改装费用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不少南宁市民担心,“新国标”明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后,现有的超标电动车将何去何从?根据规定,届时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南宁市民李先生家中有两辆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都属于超标车。“如果都要强制报废或是禁止上路,肯定会造成出行不便,而且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有类似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距离“新国标”实施还有一段过渡期,市民不必过于焦虑。国家技术标准是针对生产、维修和销售企业的生产行为作出的强制性执行标准,而不是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此,南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正在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中,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会切实考虑到车主们的利益,不会“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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