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在6月29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据悉,“奇葩证明”清理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完成。
“本次清理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清理工作后,将拿出本地区、本部门取消和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傅政华说。
据介绍,这次专项清理工作重点之一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初步统计,现在有效的部门规章是2700多部,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更多,其中一些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了证明事项,或者在法定证明事项之外增加了证明材料,这些都与立法法以及“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相违背。由于地方无权清理这些事项,所以需要由制定部门予以清理。
同时,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设定的,或者增加的证明事项,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但是可以被代替的证明事项等,也将是此次事项清理的重点内容。
傅政华介绍,这次的集中清理提出了六个“一律”,即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直接取消的要做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步启动修改和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傅政华说,对应当取消但是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但是要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
据介绍,司法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推广,在清理过程当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地方清理证明当中的一些好做法、好制度在全国进行推广。司法部专门成立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也建立国务院有关重点部门的联络机制。
“组织实施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不仅有利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而且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傅政华表示,司法部将全力以赴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强化跟踪、督促和指导,推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再让老百姓为个证明东奔西跑”。(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