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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就暴露用户行踪道歉 专家:消费者可用诉状投票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7-10 我要评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有不少大众点评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自动被一些好友关注,也自动关注了一些好友。通过这种关注关系,用户可以在APP中看到微信好友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有不少大众点评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自动被一些好友关注,也自动关注了一些好友。通过这种关注关系,用户可以在APP中看到微信好友的一些动态信息,比如最近去过哪些餐厅、参观过哪些景点、到过哪些酒店,以及相应的点评,甚至只是用户在APP中关注过的餐厅、景点,也会被自动生成一则所有人可见的提示。当然,你自己的相关信息,也会被别人看见。

  中国之声调查发现,大众点评号召用户使用微信登录,与好友分享动态,并给出5元的奖励。但它没有告诉用户的是,它将异常执着地帮你与好友共享信息。那么,大众点评的这一功能是否合理?对于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的质疑,大众点评方面又是如何回应的?

  未明确告知APP收集的信息,涉嫌违反明示原则

  武汉市民凌女士最近在使用大众点评过程中,根据软件的引导绑定了自己的微信。但是很快发现不太对劲:“我的大众点评首页可以看到好友关注过哪个餐厅、点评过哪个景点、签到过哪个酒店,而且这些好友的名字都是他们在我微信好友里的名字。”

  当发现大众点评会跟好友分享自己的动态后,凌女士赶紧在大众点评的隐私栏里关闭了通过微信号搜索自己的权限,并且在微信的授权里取消了对大众点评的登录授权。但奇怪的是,这些好友关系依然存在,此前同步过的信息也没有删除。

  “我觉得我在上面发点评、点赞、收藏,是因为我愿意跟陌生人分享我的体验,可不想让人把化名后面的我跟真实的我对应起来。现在生活里的好友能够看到我在大众点评里的活动轨迹,我觉得很不舒服。”凌女士介绍称。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之声记者昨天在登录大众点评选择微信登录时发现,系统只提示“获得你的公开信息(昵称、头像)等”,没有提到好友关系。也就是说,在短短的通用提示里,大众点评并没有明确告诉用户一旦使用微信登录,就会将用户对酒店、餐厅的签到信息、关注信息、点赞信息或自己的地址信息分享给微信好友。

  根据我国在2016年颁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APP运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互联网专家王越对此就表示,大众点评收集的信息远多于提示信息,涉嫌违反明示原则。

  王越认为:“没有经过用户的授权就用了资料,在实现产品功能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数据并不是完全归其所有。”

  大众点评回应:表示歉意,新增一键停用第三方全部社交关系功能

  针对消费者对大众点评这一功能的质疑,大众点评公关负责人梁燕昨晚在独家回应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部分消费者造成的困扰“违背了产品设计初衷”并表示歉意。

  梁燕回应:“其实大众点评最初我们打造这种好友关系链的产品是希望能够跟有分享意愿的用户,让他们通过大众点评APP可以分享他们在生活中获得的一些美好的体验,但是呢我们通过这个事情用户的一些反馈也发现在这类功能的设计方面还是在用户体验上存在考虑不周的地方,所以这个跟我们的初衷其实是背道而驰的。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一些困扰诚挚的表示歉意。”

  梁燕说,大众点评方面已经开始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产品整改与升级,而其中新增的“一键停用”功能和“手动关注”前提,将从今天开始正式生效。

  “我们会上线两个新增的产品功能,一是新增一键停用第三方全部社交关系的功能,如果用户选择了这个功能,它就可以一键停止关注相关的微信好友,同时还可以取消微信好友对自己的关注。第二个产品功能是如果用户选择通过微信登录大众点评之后,对于导入好友功能,在仅支持用户手动关注好友的前提下,我们会增加更多地充分提示给用户看到。第三点是补充说明一下,我们陆续增加了一些相关的设置,比如说有一键设置不让别人通过微信、QQ这种方式找到我,或者我可以取消关注好友可以移除粉丝,还可以把相关的人员拉入黑名单这些功能,所以我们希望说把这个功能相关的一些决定权还是交还到用户手中。”针对APP的整改升级,梁燕介绍。

  专家:互联网企业应以此为戒

  可以说自从互联网诞生那一刻起,用户隐私就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了解这一事件后对记者表示,互联网企业应该以此为戒,在进行产品和功能创新时,务必兼顾诚信、规范、效率和安全,缺一不可。

  刘俊海表示:“互联网企业既要讲创新,也要讲诚信;既要讲发展,也要讲规范;既要讲快捷,要讲安全;既要讲效率,更要讲公平,就讲商家自身这个市场份额的最大化,也得讲究消费者的客户体验,切实增进消费者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当然,消费者也可以用诉状投票,对那些执迷不悟依然损害消费者隐私权的商家提起民事诉讼。我个人认为商家应当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真正把这个商家对消费者的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程度,作为衡量一个企业是不是消费者友好型企业的一块重要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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