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工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向与中国联通首批签约的15家虚拟运营商发放了经营许可证,批准其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这意味着经过近5年左右的试点,我国移动转售业务发展迎来了新起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隋静表示,本次第一批企业获得正式许可也标志着移动转售业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移动转售企业在实名登记、防范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信信息诈骗等方面仍需要深入推进。
据了解,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数接近7000万,企业盈利状况持续改善,移动转售业务在促进市场竞争、推动跨界融合创新,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月28日,工信部印发《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标志着国内移动转售业务结束试点期,进入正式商用。从2013年年底开始试点,到今年5月份正式商用,再到正式牌照发放,不到5年的时间,移动转售企业充分发挥机制体制灵活、市场反应迅速、勇于开拓创新的特点,进一步挖掘移动通信市场潜力,增强行业发展动力,激发业务创新活力。
人民邮电出版社副社长刘华鲁认为,尤其是最近两年,移动转售企业除了在基础通信服务、国际漫游业务等方面继续创新之外,还紧扣时代发展脉搏,进军物联网、可穿戴设备、政企信息化等“蓝海”市场,并借助平台化运营构建产业生态体系,走出了特色化发展道路,促进了移动转售企业商业模式初步形成。
移动转售企业也被称为虚拟运营商。“从2017年5月份开始,我国就成为全球最大的虚拟运营商市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规划所电信行业研究部主任许立东表示,从规模看,我国前十家移动转售企业用户都超过了200万,其中最多达到了1200万,用户超过百万级的移动转售企业则有19家。
许立东分析说,从盈利看,我国虚拟运营商盈利状况是正常的。因为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从2015年开始,我国部分虚拟运营商已经实现了盈利,到2018年6月份有16家企业盈利已达40%。从全球来看,国外虚拟运营商普遍要用5年至7年才能实现当季盈利,我国在4年左右时间就有四成虚拟运营商实现了盈利。
对于虚拟运营商未来发展的潜力,许立东认为,在试点之初,我国移动普及率就已经很高,但事实证明,我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根本原因在于,一是与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规模以及市场容量都非常大;二是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不均衡,地域差别比较大。传统运营商只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其中一部分细分市场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给虚拟运营商提供了很大空间。
刘华鲁也认为,随着正式商用的推进、促进信息消费等工作深入和万物互联时代到来,移动转售将开启发展新篇章,移动转售企业将迎来大好的历史机遇。
“希望移动转售企业珍惜当前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加强规范自律,合法合规经营,注重互惠合作,深入融合发展,强化安全保障,不断开创我国移动通信转售行业的新局面。”隋静说。
隋静强调说,移动转售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手段建设,维护安全可信的信息通信环境,严格执行用户实名登记要求,综合整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防范打击信息通信诈骗。积极履行开户人义务,审慎签订商业合同,建立健全信用评估机制,夯实移动通信发展基础。(经济日报 记者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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