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水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8个省(区)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内蒙古、黑龙江、江西、贵州、陕西等5个省(区)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比例同比上升(见附件1)。
二、水质下降断面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7个断面水质下降。其中,涉及河北省4个,吉林省3个,陕西、山西、山东、辽宁、江西、贵州等省各2个,云南、四川、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北京、安徽等省(区、市)各1个(见附件2)。
附件1
附件2
注:超标因子和倍数为超过2017年水质类别目标的因子和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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