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第一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央部署,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综合报告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综合报告显示,在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2017年,中央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6.2万亿元,负债总额51.9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6.2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8.1%。2017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7.3万亿元,负债总额66.6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4.1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8.5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50.3万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境外总资产16.7万亿元。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2017年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0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全国金融企业所投境外机构资产规模18.1万亿元。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0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0.5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9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1万亿元。
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面积5.05亿公顷,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万亿立方米。
报告中介绍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在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更加清晰,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据悉,国资国企改革已形成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统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文件体系。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91.6%。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探索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企业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持续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建立严格的行业资产负债率警戒线,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主动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打好“处僵治困”攻坚战。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114亿元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投入205亿元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力度。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精准扶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此外,报告还介绍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表示,下一步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降杠杆减负债等工作,切实防控债务风险;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等。
报告还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更好服务于高效履职和风险防范;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客观反映保护成效和运营效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
“这次报告意义重大,拉开了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序幕。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以及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级以上地方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
据了解,审议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送国务院研究处理。国务院要在2019年4月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情况。(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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