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购销,特别是履行好已签订的产销合作协议。中储粮集团公司和各地要发挥好储备吞吐调节作用,有序组织储备粮源收购轮入。中粮、供销、中化等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
随着节后气温回升,霉粮坏粮风险加大,《通知》要求,要引导农民优先有序卖出高水分粮。要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对农民庭院存粮管理加强指导,通过倒垛、晾晒、通风等措施,尽量减少“地趴粮”,降低坏粮风险。要充分利用粮食企业和社会各方现有烘干设施,抓紧对高水分粮进行烘干处理。特别要指导已建成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帮助种粮农民减损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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