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7月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5日、2016年6月1日和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9
月28日和2016年9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0月10日和2016年10
月13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863号)和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910号),并于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11月24日和2017年2月8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86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
见通知书》(162910号)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863号)。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2016年12月22日和2017年5月1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二、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原因
及决策程序
鉴于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慎重研究,并与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
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申请文件。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公司第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