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商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滨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星军(正县级)以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星军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星军,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星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开发票骗取公款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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