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
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鑫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购买的0.3亿元天津农商银行2017年度财富通
第11期理财产品已到期(详见2017年6月10日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继续向天津农商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天津农商行《2017年度财富通第13期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甲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理财计划名称为:天津农商银行2017年度财富通第13期。
2、本理财计划性质: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
3、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4、本理财计划期限:34天。
5、预期年收益率:4.30%。
6、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预期年收益率×
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正常到期)。
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实际存续金额×预期年
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提前或部分提前返还本金时)。
7、投资范围:
(1)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央票据、短期融资券、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工具;
(2)现金及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3)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
计划收益权、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其中现金、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比例为0%—100%。信托计划、委托债权
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为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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