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显示,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农银人寿等3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3家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21日 11 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曲哲涵)保监会20日发布监管函称,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在报送产品备案材料时存在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决定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
监管函显示,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农银人寿等3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3家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21日 11 版)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