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北村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的主体和特别法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发起,全体社员联合组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沟北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一系列制度,合作社总股本由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净资产、个人入股的土地等资产组成。总收益提取27%作为公积金用于产业发展壮大,10%作为公益金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开支。剩下的收益按100%量化分配,其中股权设置为人头股、资源股、资金股、土地股、扶贫股等等。量化到人之后,可以依法继承、转让、赠予,但不得退股提现。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理事长李存才告诉记者,合作社已与云南一家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吸引投资3000万元,流转600亩土地栽种苹果新品种。土地入了股,村民享受保底加分红,也有利于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植,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进度。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