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对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影院继续给予奖励。
通知指出,受奖励的影院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影院使用经国家电影专资办备案的售票软件,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准确报送票房数据;二是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三是无偷、漏、瞒、虚报影片票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影院全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占票房收入55%以上的,将按3个档次给予奖励。其中一档,比例66%(含)以上,将按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上缴到中央的电影专项资金的比例奖励100%;二档,比例60%(含)—66%,将按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上缴到中央的电影专项资金的比例奖励75%;三档,比例55%(含)—60%,将按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上缴到中央的电影专项资金的比例奖励50%。
同时下发的《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显示,对新建、改扩建影院资助标准有所不同。对于新建影院,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正式营业的、不少于3个放映厅,使用2K以上(含2K)数字放映机,且总座位数不少于200个的,每厅资助10万元,资助总金额不高于30万元。对于改扩建影院,已有1个或2个放映厅的影院,将资助其增加至3个放映厅。每增加一个放映厅资助10万元,资助总金额不高于20万元。该通知也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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