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2017年,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0个城市累计发布了250多次调控政策。
通过限购、限贷、限涨、限售、限商等措施,今年全国楼市降温并持续保持平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月份开始,上海、北京出现房价环比“零增长”,深圳房价环比下跌;到了11月份,11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跌回一年前,热点城市的成交降温更是明显。
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最新部署。谈及明年的楼市调控,王蒙徽强调,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楼市平衡发展的调控目标不会变。”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只有落实“因城施策”的差别化调控才能实现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具体举措则会随着市场走向进行适度调整。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就提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差别化调控政策:支持改善需求 遏制炒房
强调“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时,王蒙徽表示,明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预计,满足首套刚需导向不变,支持改善性需求方面政策或略有放宽,不排除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划分等方面进行政策微调的可能。
严厉的限购和限贷举措在2017年成为众多城市收紧楼市的标配手段。据中原地产统计,今年超过50多个城市加入了限购限贷阵营,部分城市政策甚至经历了多轮升级。
以北京为例,当前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不低于40%;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60%,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80%;贷款最长期限25年。同时,首套房主流商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则为1.2倍,限购限贷政策可谓全国最严。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高库存、供应过剩的二三四线城市政策或进行微调。“如,取消非户籍首套刚需的社保与纳税年限规定,允许非本地户籍人口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下调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下调住房信贷利率;加大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税费减免力度。”
大力发展长期租赁:加快推进立法保各方利益
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其实,2017年下半年,住房租赁制度改革已成重头戏。首批12个城市开展了住房租赁试点,全国超50城出台了支持住房租赁的政策。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增加了房企自持、集体租赁住房等租赁房源的供应,多地上线官办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权益不仅是租购同权,更要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对记者表示,发展长期租赁市场,要采取机制激励市场主体愿意去从事长期租赁业务,如在税收、土地方面采取措施让开发自持住房的企业利益得到保障。
“同时,制度上要对租期等进行规定,建议是3年为一个租期,除非承租人提出解约,出租人不能提前结束租约。”倪鹏飞补充说,当前国内对承租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导致出租人可以随意涨租金、解约、限制承租人行为,需要进行约束。
去库存工作下沉:首提县城楼市去库存
与此同时,去库存依然是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工作之一。王蒙徽指出,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县城去库存概念是一个重要内容。”严跃进将楼市去库存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前基本是一二线重点城市郊区市场去库存;2016年-2017年是地级市(三线城市)去库存;2018年,则迎来县域去库存的阶段。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12月14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在扎实推进,而且成效比较明显。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了7.9%,尽管速度有所放缓,但是在去年20%以上的高基数基础上增长的,也是一个不错的数字。
考虑到县城经济在全国城市经济中的比重仍较大,严跃进称,县城去库存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交易有积极的托底作用,同时也防范了市场交易大幅下滑的风险。
谢逸枫亦强调了针对性去库存政策的重要性,并直言商业地产去库存比住宅去库存更为紧迫。“商业地产的库存积压风险比住宅库存更高,2018年的工作重点不仅是住宅房屋去库存,关键更是商业地产的去库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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