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海南湿地保护工作面临多重瓶颈。《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海南岛湿地分布密集的地区走访发现,一些湿地保护区保护能力滞后,湿地资源不断被蚕食,多部门管理权责不清、部分湿地资源管理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状态亟须引起重视。
保护区多陷“三无”处境
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尴尬处境”普遍存在于海南市县级的自然保护区中,没有稳定的财政支持,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难免遭遇种种尴尬。
11月中旬,海南东方市四更湾,海风腥咸。
位于四更镇的东方市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片椰林折地倒下。倘若不是工作人员带领,难以想象这里便是全球濒危物种黑脸琵鹭的栖息之地。距离保护区仅百米远处,连片的鱼塘成为四更镇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有的村民并不知晓这里是自然保护区。《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甚至发现,有村民划着船在保护区内撒网捕鱼。
东方市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说,保护区成立于2006年。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大,近海环境不断改善,前来越冬的黑脸琵鹭也在增多。然而,由于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缺乏专业人才,开展黑脸琵鹭的科学监测、科普宣教等活动仍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位于海南临高的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同样面临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困境。临高县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许朝鹏介绍,保护区已成立31年,目前挂靠单位为临高县渔政管理站,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机构编制、专门的办公场所以及专项的保护管理经费,保护区名存实亡。
分布着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鸟类的文昌麒麟菜、琼海麒麟菜、陵水海草场、名人山鸟类等湿地自然保护区,目前也处于“三无”状态,导致这些保护区中的水鸟保护工作难以有效进行。
“海南作为一个岛屿省份,湿地对于维持整个海南岛屿生态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球环境基金海南湿地保护体系项目宣教专家卢刚介绍,目前,海南已建立各级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或涉及湿地的自然保护区共25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12处,市县级10处,并且逐步将保护管理建设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湿地资源不断遭开发蚕食
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凸显,由于滨海酒店、房地产、养殖业的开发,滩涂围垦,围网养殖等因素,部分湿地资源不断被蚕食。
“这里不能碰,红线谁敢碰谁就要坐牢。”和文昌清澜港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对接中,某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师小钟(化名)拿着规划图,略显紧张。该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海南文昌市的清澜港省级保护区,正好涉及保护区辖下一片320余亩的湿地。
如何保护该片湿地,成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头痛事情。作为开发商,保护该片湿地对于提高项目附加值不言而喻,但没有政策批复,小钟表示他们有心无力。而地方政府又担心项目对于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禁止开发商私自“保护”。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不少海岸湿地逐渐被征占为建设用地,人工湿地因经济效益明显而被高强度开发。记者在儋州市某高尔夫俱乐部看到,球场外延紧挨着红树林,且长势稀疏。位于文昌市某地产项目内,尽管项目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并打通了鱼塘水体,但依然有部分红树林死亡。
由国家林业局编撰的《中国湿地-海南卷》显示,海南岛湿地面积显著减少。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统计,与2003年公布的第一次调查结果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4.11万公顷,减少率为13.14%。其中,珊瑚礁、淤泥质海滩、红树林、海岸性咸水湖以及永久性淡水湖等湿地面积出现显著减少。
厦门大学教授王文卿表示,水产养殖、过度捕捞底栖生物和鱼类造成鸟类栖息滩涂和食物资源减少,且养殖带来的污染已成为影响湿地的一大主要威胁因子。
沿海一些基层乡镇干部介绍,上世纪80、90年代,政府鼓励沿海老百姓大兴鱼塘,搞近海养殖。如今,随着近海养殖业对近海湿地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日益凸显,海南各个市县陆续出台 “退塘还湿”“退塘还林”生态修复方案。然而,资金缺口大、百姓不理解成为退塘主要阻力。
文昌市清澜港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以红树林造林为例,低位塘退塘每亩补偿费2万元,高位塘退塘每亩补偿费2.4万元,加上地上附加物和造林成本,每亩平均修复成本达到3万元左右,而财政来源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缺口较大。记者了解到,虽然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但监测支出、湿地恢复支出以及管护支出所需资金仍远远不足。天然湿地方面,除生态公益林有补偿外,没有其他资金保障。
此外,退塘切断了周边居民主要收入来源,“退塘还湿”“退塘还林”能否顺利推进,成为相关执行部门焦虑的难题之一。
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乌场村和乐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辜讯祥尝试以“可持续生计”的生态养殖模式破题。
“以前单一养虾,每两个月收成一次,高密度养殖的污染物直接排进小海,对附近生态影响不可小觑。”辜讯祥介绍,如今由企业运作,将小海周边的鱼塘统筹生产,走规模化道路,集中处理污水。同时将和乐蟹、鱼虾混养替代了单一养殖虾,每六个月一茬,在频率上减少排污。
即使如此,在小海附近的排污口,记者看到仍有不少养殖垃圾漂浮。“我们一直在保护和发展之间找平衡点,但还是希望政府能出台更有效的对策。”辜讯祥说。
“九龙治水”权责不清
“湿地涵盖范围广,管理部门涉及林业、环保、海洋渔业、农业、住建等多个部门。”《中国湿地-海南卷》主编、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江海声说,这容易造成管理混乱,甚至无人管理的状况。
陵水县林业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红树林生长在陆地和水体过渡地带,很多工作需要和海洋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完成,进度相对会比较缓慢。但提及红树林湿地区域内的资源摸底情况以及动态监测工作,还是存在职责不清,无法确定哪个部门专项负责。江海声表示,管理部门众多,难以通过全省统筹管理,建议将所有红树林保护区晋升为省级或以上保护区,全省统一管理。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修复过程中,一个值得担忧的现象是部分地区生态修复存在急功近利趋势,引进适应能力强、生长迅速的拉关木、无瓣海桑等外来红树品种挤占了本地红树林生长空间,表现出入侵性值得警惕。
更大的坎在于,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缺少地方配套条例,执法层面上仍存难题。
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该规定共分37条,明确了应开展湿地动态监测,禁止擅自改变湿地用途、排放污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及补偿,建立湿地生态补水协调机制等湿地保护措施。
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负责人介绍,白蝶贝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因其经济价值较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和装备,在该保护区潜捕白蝶贝,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湿地的执法队伍,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事实上,出台一部省级的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在推进的路上。
海南已于今年7月31日公开《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期待早日出台,使得有法可依。”卢刚说。
多方开启保护行动
保护形成共识,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凝聚,一些社会组织相继参与湿地保护和修复中,政府也开启了保护行动。
四川农业大学教授邓维杰表示,湿地保护分为圈地保护、执法保护、管理性保护和可持续的保护与发展。相关专家呼吁,建立健全省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优化保护资源分配。江海声、王文卿等专家表示,建议成立全省湿地保护联盟,将所有红树林保护区晋升为省级或以上保护区,全省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对全省湿地普查,对于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建议建立相关保护形式。
此外,相关专家建议,建立湿地监测系统,利用现有的数据库和“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开展湿地生态动态监测,为湿地科学保护管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同时,可充分利用海南特区优势,创新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鉴于海南湿地“天然博物馆”的重要地位,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支持,科学合理完成“退塘还湿”等生态修复工程。
记者了解到,当前,一些社会组织相继参与湿地保护和修复中,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松鼠学堂自然教育工作室创始人高高说,她正在做一件好玩又正经的事:自然教育。
“对于海南来说,最大的资源是什么?”高高向记者发问,又很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生态资源,是绿水青山、热带植物和“萌萌哒”的昆虫。而海南的山川湖泊、草木生灵也给了高高开展自然教育的底气和灵感。自然笔记大赛、生态游学、公益讲座,是松鼠学堂开展自然教育的“三部曲”。通过自然教育“三部曲”让更多的人了解自然,认识湿地。
此外,全球环境基金海南湿地保护体系项目办从2013年6月开始,计划用五年的时间,通过加强海南省湿地保护体系管理效能,以应对全球重要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生态系统服务所面临的及将会出现的威胁。
据了解,项目办将在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率先启动社区共享计划,旨在推动保护区和周边社区共同管理湿地,合理科学地利用湿地资源,从而减缓保护区的压力。
与此同时,政府也开启了保护行动。
海南省相继两年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被列为主要内容之一。其中,湿地保护部分明确,要结合“多规合一”工作,各市县对各自辖区内的湿地资源划定生态红线,进行严格保护,建立重点湿地监测网络;继续加强对东寨港、清澜港、东方黑脸琵鹭、新英红树林等10处保护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
作为我国热带唯一的滨海城市,三亚市从2015年起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通过近两年时间,三亚市民欣喜地看到,过去热衷于“种房子、卖房子”的三亚,转而注重种树建园。一条位于三亚河上游的城市“绿色项链”悄然成型,新老九个公园与绿道、水系串联,形成新的“一河九园”城市中心公园带。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原来又黑又臭的三亚河,白鹭难觅,如今河里不仅有了鱼儿,沿河两岸的红树林里白鹭回来了。
“从经济优先到生态保护,城市发展过程中付出了沉重代价。”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林贵生表示,大部分干部对城市发展中牺牲生态环境有了切实的反思。“如今,城市发展中要有湿地专家的声音,因为,保生态就是保饭碗、保未来。”
记者 李金红 罗江 海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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