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曾在去年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期间当庭退庭抗议法庭的被告人莫焕晶的前辩护律师党琳山,突然发了一条微博,宣称杭州中院违法给莫焕晶指定了新的辩护人。
按照党琳山在微博上的说法,去年曾经纵火烧死林家一家四口的被告保姆莫焕晶并没有解除与他的委托关系。可今天(1月8日)一早,当他和另一名自告奋勇要给莫焕晶辩护的何兵前往杭州市看守所会见莫焕晶的时候,却被告知莫焕晶已经有了两名新的律师。
党琳山因此大怒,在微博里控诉说:“莫焕晶的声明很清楚,任何情况下不解除我的委托,本律师没有看到莫焕晶解除委托的声明!”
他进而指控说:“杭州市中院在当事人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悍然强行指定律师是公然违法!本律师强烈谴责!”
他最后还威胁说:“你们走着瞧!”
而在他这条微博发布后,微博等社交网站上也有一些“律师”账号和“媒体人”账号依据党琳山的单方面说法,便大呼杭州中院“违法”。
不过,就在刚才,杭州中院针对此事给出了回复:
简单总结一下杭州中院的这条情况通报就是:去年12月21日当党琳山律师不顾法庭要求擅自退庭时,他的行为就已经被法庭视为“拒绝辩护”。因此,被告保姆莫焕晶就需要重新指定辩护人。
那么,在这一情况下,去年12月27日,莫焕晶[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改由[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接下来,在12月29日,莫焕晶本人在会见了法律援助中心派出的两名律师后,又进一步表示[同意]二人为她辩护。
所以,才出现了党琳山和何姓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她时,得知她已有了新律师的一幕。
因此,杭州中院的态度是:他们给莫焕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行为并不违法,因为已经应莫焕晶本人的要求,并得到了莫焕晶本人的同意,一切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
接下来,杭州中院表示,他们会继续依法保障莫焕晶的辩护权。
另外,去年党琳山不服法庭安排退庭的原因,按他本人的说法是认为杭州中院不应审理此案,应异地审理,而且他还给最高法写了信;可最高法还没回复杭州中院就开庭了,所以这是“违法审判”。但杭州中院表示法庭审理一切合法。而最高法目前也并没有就杭州中院的做法提出异议。广东律协和广东司法厅则调查后认定党琳山的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已于去年12月22日行政立案调查。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