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重股份”)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 年 3 月 28 日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不超过 22000 万
元额度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
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 2017
年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1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合计认购理财产品 67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 产品名称:“2017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七十八期产品5”
2、 存款本金:人民币6700万元 (大写:陆仟柒佰万元整)
3、 交易日:2017 年 7 月 24 日
4、 起息日:2017 年 7 月 24 日
5、 到期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
6、 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7、 到期支取利率:4.2%/年
8、 利息支付方式:利随本清
9、 计息规则:30/360
11、 关联关系:公司与光大银行鞍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
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
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
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
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 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
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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