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区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涉及农民工的欠薪案件。对于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欠薪案件,要采取台账销号方式,集中力量综合施策,督促欠薪单位加快解决,尽快结案。对于新发现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重大欠薪案件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二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渠道,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要实行24小时接报受理,建立首问责任制,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案件,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三要全力做好群体性事件防控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
四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引导。要安排专人24小时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对各类新闻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及时督促属地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区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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