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全省范围指导实施推迟上学,在全国尚属首例。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推迟上学,一方面希望能确保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分的睡眠时间、充裕的早餐时间和从容的上学时间,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可以更好地落实幼小衔接,优化小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精力充沛,提高学习效率;“同时,也是回应家庭需求、社会关切,缓解当前小学‘上学早、放学早、接送难’的矛盾”。
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明确“家校配合,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睡眠时间”,但据对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结果显示,睡眠是浙江学生发展指数中较低的指数之一,在被调查四年级学生中,只有54.1%的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9小时及以上。
“儿童睡眠不足,直接影响身体生长发育,还会影响他们的情绪,心理发育也会受到影响。”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说,推迟上学时间,可以让孩子们多睡一会,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使他们更有精神,为一天的学习和生活提供积极保障。“同时,还能让孩子们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吃饱、吃好早餐。”
根据这份名为《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8年每个设区市应有至少1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到2019年,各县(市、区)均应在区域内部分小学或整体实施推迟上学改革。
该《指导意见》明确,各小学可根据年段、季节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要求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同时,学校应设定学生早上到校的弹性时间区段,允许学生根据各自情况决定具体到校时间。要求各小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午上课时间,其中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各地各校应贴近学生、家长等需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年段之间可施行多样化、差异化的推迟上学改革,因地因校因时安排,“不搞‘一刀切’”。
据悉,此前,浙江宁波市、杭州市拱墅区、江山市等已有多地在小学实施早上推迟上学,并受到学生、家长、老师等各方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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