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也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伟大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不断适应各个发展时期工作中心转移的需要,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沿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改革这条主线,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基本职能,机构改革的脉络清晰可见,一次次顺应了发展需要,解决了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回应了时代呼唤,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抓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关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调整。过去5年,党和国家出台的很多改革方案,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组织支撑和保障,由此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了相应要求。展望未来,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新时代宏伟蓝图,也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适应和满足新时代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需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等务实举措,可以有效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将现存的障碍和弊端一举破除。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向新时代的新征程,解决好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都要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栾笑语)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