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代表提出的议案有关立法方面的322件,占了绝大多数。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需要,提出修改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二是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提出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制定商法通则、电子商务法、质量促进法、社会信用法等;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就社区矫正、校园安全、学前教育、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提出制定相关法律;四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行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等提出制定相关法律;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修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相关法律,就湿地保护、垃圾分类、土壤污染防治等提出制定相关法律。
代表建议关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加强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医疗、教育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正在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分析,会后统一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郭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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