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旅游发展委通过多种途径发现,部分旅行社频繁以“不合理低价游”招徕旅游者,有的甚至打出“9.9元游山东半岛”的广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败坏了山东省旅游形象。
对此,山东省旅游发展委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对辖区内旅行机构网点和旅游购物商店、景区等明察暗访,多渠道获取违法线索,逆向调查“不合理低价游”的生产、销售及旅游辅助供应商等各环节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行为。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对外省旅行社单方面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也要予以查处和打击。
山东还将建立曝光制度,各级旅游部门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每季度上报查处的“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和相关信息,由省旅游发展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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