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的监管体系看,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已经初步显露端倪。新成立的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对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领域进行监管。银保监会负责的银行和保险业有着资本充足和偿付能力的要求,合并监管体现了我国金融领域审慎监管的思路。证监会负责对直接融资领域的监管,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重视。
近些年,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深入发展,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风险更趋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过去多年,我国为适应分业经营等特点,实行分业监管,时至今日,这已经不符合金融业发展趋势。从近年来的一些情况看,银行业和保险业都出现了一些乱象,部分乱象还横跨多个行业,相互渗透和交叉。如市场中的“野蛮人”,以保险机构为载体,采取激进的保险销售方式,迅速控制大量资金,利用这些资金以各种隐蔽手段违规控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形成了规模庞大、组织复杂的金融控股集团,大大增加了我国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通过本次金融监管机构调整,我国进一步健全了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新格局。首先,在金融监管的最顶层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应进一步做实,充分发挥对金融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和协调作用,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其次,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责任将更加重要。原银监会、保监会审慎监管等职责划归人民银行,实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适度分离,可以保持我国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同一领域重复监管或多头监管等现象。最后,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将更专注于对具体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并有助于弥补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监管空白区域,形成银行和保险行业的综合监管,也将为我国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金融发展实际的综合监管模式提供经验。
所以说,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会,首先,有利于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其次,有利于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实现监管全覆盖,既不留真空地带,也不留重复地带,进而减少监管套利行为;再次,有利于强化监管力度,弥补我国金融监管领域中的短板,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实现监管的“严紧硬”。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金融监管领域的调整目前还只是框架性的方案,具体实施还有大量工作要落实,也面临着不少挑战,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原有人员重新配置、地方政府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发挥等,都需要在具体落实中妥善解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希淼 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兰州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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