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了首批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认定了9大类38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包括现代物流集聚区14家、新型特色专业市场集聚区5家、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3家、科技服务集聚区4家、文化创意集聚区2家、金融商务集聚区1家、旅游休闲集聚区2家、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3家、综合性服务集聚区4家。2017年,38家服务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2251亿元,营业收入1325亿元,上缴税收33亿元,已成为各地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如集聚区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综合承载力比较弱、产业吸纳和集聚能力不强、龙头企业少、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广西将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建设首批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38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产值增长15%左右。
下一步,广西将落实好促进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政策措施,在资金、项目、土地、税费、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对重点产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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