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平台适用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施工、监理、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承包商,并相应设立了6大项评价指标和5个评估时间节点。值得注意的是,整个评价体系中设置了17种不良行为的惩戒措施,承包商一旦触及其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发生一般事故的”等6种,则将与“优秀”无缘,至多拿到“合格”;而触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11种,便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实施“一票否决”。
基于此平台,福田区将实现“三个联动”来直击“三大痛点”:实现履约评价与评标定标联动;标后评估与履约处理联动,过程定量与结果定性联动。从而强化招投标事后监管,实时跟踪履约动态,将有效遏制履约中的消极怠工现象。
据悉,为持续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有序诚信发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的不同环节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监管,福田区不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管理机制改革,制订了“1+N”的改革实施方案,围绕《福田区关于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顶层设计,推出了《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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