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些问题,在进一步引导银行金融服务重心下沉的同时,也要从整体上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一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或做强由各级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二是壮大“过桥资金”。通过用好、用活转(续)贷基金来解决企业“周转难”问题,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融资桥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时存在的贷款期限不匹配问题。三是设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四是通过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担保,实行信保基金和贷款银行风险共担,缓解信用增信难问题。
此外,还要通过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对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全面清理政府部门、银行和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合理收费,提升收费透明度,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和过桥续贷基金的利率,从而达到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目的。(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梁 睿)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