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指出,快递入柜,如果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取件码是否收到也无需消费者回复确认,逾期前也没有发送“超时提醒”——那这样的快递柜收逾期费,无异于霸王条款。
当然,也有支持的声音,认为快递柜企业要求客户交“快递柜逾期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收多少,怎么收应该进行明确规范,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关于快递入柜的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指出,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为消费者也明白,送给快递柜是快递企业提供的一个便利选择,但如果消费者提前都不知情,就直接入柜,这种情况很显然就没有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所以快递企业应当提前告知。
过去用快递柜是免费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慢慢开始收费,这就是一些互联网企业经营的方式吗?对此,李斌认为,关于快递柜收费产生的争议,其实关键问题在于快递公司。
李斌说:“这种快递柜的运营企业是一种重资产的企业。前期它是向快递公司来收费,现在更多是两方来收费。比如对于消费者来说,24小时之内免费超过24小时收费。它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盈利的,但它的盈利模式比较单一。实际上我们算下账,他通过这种方式真的不一定能收回成本,绝大部分是亏损的,所以它收费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这里边主要是快递公司的问题。快递公司在送快递的时候,应当按照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地址和收件人,送到指定的地方。除非是经过联系确认,消费者不在家或者什么情况,那可以存在这个快递柜里边,但这属于是经过用户同意的。除此之外,对于快递行业国家有一个先验后签的制度。为什么要先验后签?实际上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是为了减少或者避免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如果说快递员不经过消费者允许,直接放在小区什么地方帮我代签了,或者放在快递柜里边了,一旦有损坏,作为消费者来讲,再去举证就很难了。”
(原标题:快递柜逾期收费引发热议 逾期该不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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