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初步候选人为通信评审。接下来,将采用会议评审的方法,各学部产生本学部终选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各学部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后,由学部主席团确定终选候选人。新当选院士还要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选举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的终选候选人当选。
2017年中科院院士增选名额基数为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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