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10时许,我县承坪乡承坪村青山组村民刘细即因菜地纠纷与弥勒寺释明慧法师(俗名曹良)发生口角,刘细即动手打人,致释明慧法师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刘细即案发当天即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4月2日被刑事拘留,4月16日被批准逮捕。目前,释明慧法师已转至市级医院继续治疗,情况稳定。
案件发生后,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承坪乡乡村两级和县民宗办接报告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县人民医院120及时将受害人接往医院救治;县公安局承坪派出所当即对刘细即采取控制措施;县民宗办安排专人每日探视,组织捐助医药费1万元;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就反映的刘细即强揽工程等情况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中。
县政法机关认为,承坪“3·23”案件是由“口角”引起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与受害人宗教信仰无关;对犯罪嫌疑人刘细即是否属于黑恶势力,需经进一步调查后报省级认定;同时表示,对本案将严格依法办理。
安仁县3·23案件联合调查组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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